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和党的十九大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4457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1146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和党的十九大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1-04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地铁办,厅直各单位:
国庆长假将至,交通运输将迎来新一轮的出行高潮,届时人员、交通流量增大,事故易发、频发、高发,加之党的十九大将于10月18日在京召开,因此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按照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庆假期及十九大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汲取事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
近五年来,我省境内发生了3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经济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教训深刻。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汲取“8.26”、“5.15”、“8.10”事故惨痛教训,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认真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一)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运输领域。要重点加强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0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和晚10点至凌晨6点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夜间禁行规定;在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基础上,增加卫星定位系统工作不正常不出站、不播放安全录像不出站两个安全检查环节,扎实做好“三不进站”、“八不出站”的安全管理;做好“营转非”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非法营运;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要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公路运营管理领域。要重点做好公路安保设施排查整治及日常管养工作,尤其是长大桥隧的安全设施,要及时补充完善。节日期间,要加强道路巡查频次,强化施工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要求,合理设置养护作业控制区,保障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
(三)工程建设领域。要重点加强对桥隧施工、特别是夜间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运输、使用好民用爆炸品,强化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施工驻地安全管理。强化一线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与建设工程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设施设置齐全、功能完善,符合要求。
(四)水上交通领域。要严格客运船舶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提高船舶安全水平。严格客运船舶检验质量,对船舶稳性、乘客定额、重要设备、重大改建情况进行核查。加强渡船和旅游船、通航水域的安全监管,建立与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维护保养,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高效处置。
请各单位10月9日8:30前,将10月1至8日本辖区、行业、单位发生的造成1人以上死亡失踪的事故信息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分析报告报厅安委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9月25日